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6月1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shēngtàihuánjìng)厅召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shíshī)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jiědú)新闻(xīnwén)发布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湖南全省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是(shì)以保障生态功能(gōngnéng)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shíshī)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de)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29日,湖南省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实施(shíshī)意见》分为主要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jiāqiáng)组织实施5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rúxià):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是(yīshì)制定(zhìdìng)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fāngàn),坚持国家指导、省级(shěngjí)统筹、市级(shìjí)落地的(de)(de)原则,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一单元一策略”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qīngdān),建立(jiànlì)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和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yǔ)五年(wǔnián)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yīshì)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发挥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加强(jiāqiáng)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zhīchēng)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构建(gòujiàn)“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推动减污降碳(tàn)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zhuǎnxíng)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gǎizào)。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wèi)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实施(shíshī)生态(shēngtài)环境(huánjìng)高水平保护。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yǐ)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luóxiāo)—幕阜山脉(mùfùshānmài)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多样性(xìng)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qìhòubiànhuà)行动。二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与水、大气、土壤、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协同管控要求,严防(yánfáng)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此外,《实施意见》还(hái)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de)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关于(guāny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5年5月16日(rì),《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的实施意见(yìjiàn)》(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yóu)十二届湖南省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制定(zhìdìng)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wèi)目标,实施(shíshī)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tīng)、国务院办公厅印发(yìnf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fēnqū)管控的(de)意见》,提出新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tuīdòng)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央《意见》印发之后,在省委、省政府(shěngzhèngfǔ)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提出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实施(shíshī)意见》的出台,是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推动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měilì)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制定(zhìdìng)的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duìbiǎo)。对照中央《意见》的(de)目标(mùbiāo)任务,结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化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做到中央有部署,省里有落实。
二是注重协同联动。充分衔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děng)战略部署,强化上下协同、区域协同、政策(zhèngcè)协同和部门协同,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tǒngyīxìng)、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
三是(sānshì)统筹保护与发展。在守住(shǒuzhù)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的(de)同时,充分考虑湖南省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等(děng)需求,预留发展空间,赋予市级制定具体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等权限,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可操作性。
四是突出省情特色。立足省情实际,突出维护“一江一湖三山四水(sìshuǐ)”生态安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构建“4×4”现代化(xiàndàihuà)产业体系,强化化工园区(yuánqū)和铊、锑、锰(měng)、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nèiróng)
《实施(shíshī)意见》共分5个部分,12项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主要(zhǔyào)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fēnqū)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kēxué)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第二部分全面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包括4项内容,一是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tǒngchóu)、市级落地(luòdì)的原则,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一单元一策略(cèlüè)”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chābiéhuà)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jìshù),优化基于(jīyú)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gēngxīn)和跟踪(gēnzōng)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měi)5年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第三部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3项内容,一是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zhòngdà)战略,发挥生态环境(huánjìng)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zhìlǐ),支撑优化(yōuhuà)重大生产(shēngchǎn)力布局,推动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èrshì)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chuántǒngchǎny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chéngguǒ)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项目选址选线(xuǎnxiàn)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第四部分实施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高水平保护。包括3项内容,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géjú),构建(gòujiàn)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xuěfēng)、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sānshān)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二是推动环境质量(huánjìngzhìliàng)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与水、大气、土壤、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chāyìhuà)协同管控要求(yāoqiú),严防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fǎguī)、政府规章、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第五部分加强(jiāqiáng)组织实施。包括2项内容,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将(jiāng)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fēnqū)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及时依法查处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yánji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相关(xiāngguān)部门要根据(gēnjù)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xiétiáo)联动。
分析人士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shì)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将(jiāng)为推动(tuīdòng)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中国网(wǎng) 作者:伍策 曾晗叶)

6月1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shēngtàihuánjìng)厅召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shíshī)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jiědú)新闻(xīnwén)发布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湖南全省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是(shì)以保障生态功能(gōngnéng)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shíshī)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de)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29日,湖南省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实施(shíshī)意见》分为主要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jiāqiáng)组织实施5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rúxià):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是(yīshì)制定(zhìdìng)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fāngàn),坚持国家指导、省级(shěngjí)统筹、市级(shìjí)落地的(de)(de)原则,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一单元一策略”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qīngdān),建立(jiànlì)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和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yǔ)五年(wǔnián)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yīshì)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发挥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加强(jiāqiáng)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zhīchēng)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构建(gòujiàn)“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推动减污降碳(tàn)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zhuǎnxíng)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gǎizào)。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wèi)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实施(shíshī)生态(shēngtài)环境(huánjìng)高水平保护。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yǐ)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luóxiāo)—幕阜山脉(mùfùshānmài)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多样性(xìng)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qìhòubiànhuà)行动。二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与水、大气、土壤、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协同管控要求,严防(yánfáng)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此外,《实施意见》还(hái)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de)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关于(guāny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5年5月16日(rì),《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的实施意见(yìjiàn)》(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yóu)十二届湖南省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制定(zhìdìng)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wèi)目标,实施(shíshī)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tīng)、国务院办公厅印发(yìnf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fēnqū)管控的(de)意见》,提出新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tuīdòng)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央《意见》印发之后,在省委、省政府(shěngzhèngfǔ)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提出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实施(shíshī)意见》的出台,是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推动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měilì)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制定(zhìdìng)的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duìbiǎo)。对照中央《意见》的(de)目标(mùbiāo)任务,结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化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做到中央有部署,省里有落实。
二是注重协同联动。充分衔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děng)战略部署,强化上下协同、区域协同、政策(zhèngcè)协同和部门协同,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tǒngyīxìng)、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
三是(sānshì)统筹保护与发展。在守住(shǒuzhù)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的(de)同时,充分考虑湖南省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等(děng)需求,预留发展空间,赋予市级制定具体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等权限,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可操作性。
四是突出省情特色。立足省情实际,突出维护“一江一湖三山四水(sìshuǐ)”生态安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构建“4×4”现代化(xiàndàihuà)产业体系,强化化工园区(yuánqū)和铊、锑、锰(měng)、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nèiróng)
《实施(shíshī)意见》共分5个部分,12项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主要(zhǔyào)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fēnqū)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kēxué)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第二部分全面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包括4项内容,一是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tǒngchóu)、市级落地(luòdì)的原则,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一单元一策略(cèlüè)”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chābiéhuà)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jìshù),优化基于(jīyú)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gēngxīn)和跟踪(gēnzōng)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měi)5年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第三部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3项内容,一是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zhòngdà)战略,发挥生态环境(huánjìng)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zhìlǐ),支撑优化(yōuhuà)重大生产(shēngchǎn)力布局,推动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èrshì)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chuántǒngchǎny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chéngguǒ)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项目选址选线(xuǎnxiàn)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第四部分实施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高水平保护。包括3项内容,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géjú),构建(gòujiàn)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xuěfēng)、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sānshān)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二是推动环境质量(huánjìngzhìliàng)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与水、大气、土壤、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chāyìhuà)协同管控要求(yāoqiú),严防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fǎguī)、政府规章、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第五部分加强(jiāqiáng)组织实施。包括2项内容,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将(jiāng)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fēnqū)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及时依法查处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yánji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相关(xiāngguān)部门要根据(gēnjù)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xiétiáo)联动。
分析人士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shì)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将(jiāng)为推动(tuīdòng)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中国网(wǎng) 作者:伍策 曾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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